各位考生: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机考)将于11月11~12日举行,请各考生于11月4日~10日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统一使用A4纸进行横向打印,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相关事项,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请务必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携带相关证件及物品。
淄博考点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1、请记住这些行为将被认定违纪违规,会对您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切莫为之!.docx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内容).docx
5、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将继续实行跨题型不可回看.docx
6、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地点的温馨提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