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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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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2-07-14

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文教卫生事业中心文昌湖地事局、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委属委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及服务质量的终身教育,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要条件。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评审年共188个项目(其中有105个备案项目)列为2022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项目举办质量

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对举办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和质量控制,培训项目每6学时授予1学分。公布后不能按期举办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新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未列入2022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不再批准举办。

二、做好项目备案手续

面授项目举办前20天,举办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核事宜。项目结束30日内,要将举办项目的正式通知、日程表、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审批表(附件4)、会议教材、培训总结及照片等备案材料一并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赵春月,电话2750676,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后按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网上视频项目,经网上培训合格后,学分自动记录管理系统。

三、优化项目举办流程

2022年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通过淄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http://www.zbwsrc.cn)中“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1.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检查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并积极组织安排本区县、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项目的学习。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做好项目举办期间的疫情防护工作。

附件:1.淄博市2022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明细表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审批表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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