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遵守《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本规则的规定。
二、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轮次安排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上的二维码用于身份扫码核验,请勿涂抹、遮挡或污损,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生应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入场、签到、候考,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生应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身份核验,遵守考试流程,服从考试管理。
五、考生应自备黑色签字笔,无标识白大衣、帽子、口罩。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六、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分站式考试,每站独立计时,各站考试流程以基地安排为准,考生应按照指定路线和程序进行考试。
七、考站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要求离开考站,不得干扰考官评分,不得将考试材料带出考站。
八、考试期间,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考试区域。一旦离开,视为放弃考试。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聚集、逗留、交谈。
十、考生不得要求考官或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使用普通话。
十一、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要求签退离场。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对违纪违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