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About us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中心简介 • 中心职责

中心职责

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交流合作工作,提供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收集、整理、存储和发布卫生健康系统人才供求信息,组织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培训工作,开展有关卫生健康系统的人才素质测评和人才评价,为卫生健康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办理卫生人才求职登记和人才推荐。  (二)承担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落实“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任务;协助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建设及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信息化工作。  (三)协助做好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宣传品和宣传媒介的设计、制作、发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计划分配、管理工作。  (四)承担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各类培训考试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及报名考试考务工作等。  (五)承担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及卫生健康系统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承担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各类培训、考试、考核工作。  (六)承担全市医疗机构评价技术指导、等级评审等医疗管理服务事务性工作,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医疗健康新技术应用,承担全市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全市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培训考核。  (七)承担全市老龄事业与健康事业发展促进工作,协助做好医养结合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工作,承担老龄健康教育工作,推进老年人服务业发展工作,老年人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八)承担中医药文化和科学知识科普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中药知识进中小学,协助做好中医药管理、中医药产业事务性工作,积极开展中医文化传播和国内外交流合作。  (九)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十)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Copyright 2022-2035 鲁ICP备16004004号-2 淄博卫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