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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各相关考生:根据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网上预报名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日。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或淄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原淄博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入口>>> 温馨提示:1.报名正式通知及现场确认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淄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网站、“淄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2.网上预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看《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通知》。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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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根据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日。即日起,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 进行以下操作:一、用户注册登录中心官方网站,进入“考试评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点击“网上报名”,在考生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特别提示:1.考生需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2.考生完成用户注册后发现信息有误的,可注销用户后重新注册: 报考信息填写后,考生无法注销用户,如需修改注册信息或注销用户,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点击查看)。二、上传基本照片登录“考生管理平台”,选择“上传基本照片”,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上传经过处理后的报名照片。特别提示: 基本照片将用于考试报名,经系统核验通过后将无法修改。三、学历学位信息维护选择“学历学位信息维护”,点击“添加学历信息”和“添加学位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后无法删除,最多可添加5条学历、学位信息。特别提示:1.中专学历及2002年之前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显示“未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状态,不影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操作。2.2002年及之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显示“未核验”状态,无法在报名中引用,需等待核验结果;显示“核验通过”或“核验未通过”状态,均可在报名中引用,不影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四、绑定微信选择“微信绑定与关注”,按提示扫码进行微信绑定操作。考生绑定微信后方可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再次登录可通过“微信登录”直接进入报名系统。特别提示:1.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2.考生必须绑定本人微信,以便及时接收考试重要信息。3.解除绑定后,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也无法接收系统推送的考试重要信息,请务必及时绑定新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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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委属委管医疗卫生机构:为确保我市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鲁护考办字〔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该学历可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二)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前,已入学注册但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和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按《护士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三)对无法确认的学历证书,考试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毕业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及相关学籍档案。2、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或录取新生名册及相关学籍档案。(四)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二、报名管理(一)网上预报名1、时间:2023年12月7日—20日。2、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网。3、流程:用户注册、登录→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省份→填写/修改报考信息→确认报名照片→提交信息→打印报名表(现场确认须提交最新的报名表)。4、要求:(1)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考生管理平台。(2)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重新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3)考生注册帐户后忘记密码且无法找回的,可以小程序端使用人脸识别功能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小程序端人脸识别后仍然无法登录的,请联系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4)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5)在考生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绑定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6)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申请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7)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考生身份证件和学历信息会与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核验,需要一定的核验时间,部分信息需要核验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为确保顺利报名,请考生至少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1天完成注册和基本信息填报。(二)现场确认1、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日。2、地点: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培训考试科(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原国土资源局110室)。3、流程(非应届毕业生)第一步 现场确认前须登录“掌上卫生”微信小程序预约(流程详见附件);第二步 考生按照预约时间自行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逾期程序将会关闭,无法受理报名);第三步 报名信息确认;第四步 网上缴费。4、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1)非应届毕业生①网上预报名后打印的《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原件(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实习证明原件。持两年制专科毕业证书报考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中专学籍档案原件(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2)应届毕业生①网上预报名后打印的《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学校公章);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学校经办人签章确认);③从考务系统导出后打印、装订成册的考生名单(加盖学校、考点公章);④带有教育部门印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考点公章); ⑤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毕业时间等);⑥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还须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转专业证明和个人学籍信息(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其中考生名单、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和毕业证明排放顺序须一一对应。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将考生的报名材料收集齐全后统一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对接相应确认事宜。注: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三)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结束后,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三、缴费程序及标准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考试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医师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卫财字〔2020〕56号)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按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6日—28日期间,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机考,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同时通过两个科目为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日期轮次考试科目时间4月27日第一轮专业实务08:30-10:10实践能力10:55-12:35第二轮专业实务14:00-15:40实践能力16:25-18:054月28日第三轮专业实务08:30-10:10实践能力10:55-12:35第四轮专业实务14:00-15:40实践能力16:25-18:05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六、成绩发布及合格证明打印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其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七、其他事项1、各区县、各单位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到现场进行确认,以免造成漏报、迟报,逾期无法补报。2、请各有关院校及时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做好本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4、咨询电话:0533-2750675、2750676附件:“掌上卫生”微信小程序预约流程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2月4日附件 微信小程序预约流程考生需登录“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官网”业务系统入口栏目,点击“人力资源系统入口”扫描“掌上卫生”微信小程序。老用户可直接使用“淄博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账户登录,新用户须进行注册,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必须真实准确,用虚假信息注册的人员将无法完成本次报名。成功登录后,考生点击“预约审核”模块,选择“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预约审核”,根据自身安排,选择相应“审核日期”和“审核时间”,选择现场审核窗口号,查看提示并确认无误后,点击“预约”。手机显示“预约详情”,预约成功。考生凭预约界面进行现场审核, 逾期将会对您的报名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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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经考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现将拟录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7865937。 附件: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拟录用名单.pdf 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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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事局,委属委管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诊疗技术水平,按照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务人员“三基”知识训练的通知》(淄卫字〔2016〕32号)文件要求,拟于2023年12月组织对全市医务人员进行“三基”知识考核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等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二、考核方式医务人员本人于12月4日-13日通过能连接互联网的微机,登陆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点击“三基知识培训考核”栏目,进入考核考试入口参加考试,试题从系统题库随机抽取,定时考试,自动阅卷。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培训考核不合格。三、其他事项1.本次考核考试前,通过“掌上卫生”微信小程序开通网上练习,医务人员可进入小程序,点击“全部”-“模拟试题”栏目,选择相应的科目提前练习。2.考核考试合格者,可登陆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三基知识培训考核”栏目自行打印《2023年度淄博市医务人员“三基”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并授予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2777823。信息技术支持联系人:李华,电话:2757979。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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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管理(一)考试科目、时间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考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两种方式进行。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二)成绩管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因证件号码填写不一致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二、有关报名政策及条件(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2)。(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五)2024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六)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报名流程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一)网上预报名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考试评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公告”专栏《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通知》并按流程要求完成用户注册、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绑定微信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成绩查询。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14日。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二)现场确认报名时,系统将对被检索为历史考生的应试人员实行自动确认,已通过系统自动确认的应试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未被系统自动确认的应试人员均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5日(周末除外)。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经单位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区县、各单位统一携带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到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各单位务必在审核之前进行电话预约(联系电话:2750680)。应试人员现场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3.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4.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5.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6.《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两份);(三)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须于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四、现场确认时间划分备注:请各单位务必在审核之前进行电话预约,联系电话:2750680。五、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一寸或小二寸彩色照片(白色背景)。2.确认完毕后,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等内容将无法更改。3.各区县、各单位负责现场报名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填写《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资格初审时,连同考生报名材料一并上交。4.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重违纪条款处理。本次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pdf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pdf 3、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doc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