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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委属委管各单位: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于9月对我市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与标准(一)考核对象 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或聘任条件,拟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以现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或聘任上一级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考核周期 本次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周期为5个年度,即对考核对象在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三)考核标准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学分累计和审验,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5学分,当年不低于20分,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1.任期内每年度I类学分要达到以下要求:三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10学分,三级医院以外的其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7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低于5学分。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公共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及防控培训》《医学科研诚信与医学研究伦理》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学习并考核合格,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及药学专业人员还需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学习并考试合格。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级重点科目《呼吸道传播病毒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院内感染防控方案》《常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汇编(上)》《常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汇编(下)》《医药行业依法执业及合规交流指引》及《淄博市卫生健康规范化建设研究与应用》学习并考核合格。二、组织实施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通过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子系统进行审核。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各区县、各单位通知所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9月1日前,登录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管理账户,将符合条件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020年7月1日之后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论文、进修证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录入到个人账户中。第二步:9月2日-8日,各区县、各单位对所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录入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进行审核。第三步:9月9日-19日,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原件,各区县、各单位根据时间安排,提前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联系,并携带相关学分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一楼综合大厅业务一室)。任期合格者,自行登入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打印《2025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三、有关事项说明(一)中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相关远程视频培训课程学习并合格者,认可相应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培训期间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的证明,但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重点科目必须考核合格。(三)参加卫生支农在基层工作满半年以上及参加援藏、援疆、援青和援外医疗队工作3个月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当年按取得规定年度学分25分计算。(四)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学习(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五)参加中初级考试的考核开始时间为现职称取得时间。(六)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视同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选修40个学时。(七)《2025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和聘任的必备材料。(八)全市考核工作于9月19日前结束。工作结束后,请各区县、各单位填写《2025 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于9月23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电子邮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学分审核、认定,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我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联系电话:0533-2750676电子邮箱:pxyk@zb.shandong.cn附件:2025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docx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8月27日
2025-08
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的市属公立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招聘6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三)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合同制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三、招聘程序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此次淄博市属公立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采用同一时间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报名。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需上传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网上报名初审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2:00审核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6:00(二)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batch=253报名完成后登录、查看、修改、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LogOn(三)网上报名结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将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四)初试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官方网站(www.zbsjgyy.com)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五)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初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市委门诊部二楼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2001年及以后毕业生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生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5.应聘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六)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专业知识评测,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七)总成绩计算安排初试的,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未安排初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试成绩相同或未安排初试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八)考察和体检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九)录用1.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四、咨询及其他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官方网站(www.zbsjgyy.com)及微信公众号。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联系电话:0533-7865937 附件: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2025年8月13日
2025-08
淄博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淄博市南部医疗中心、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和中国胸痛中心、国家VTE防治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2.理论扎实并熟练运用,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临床一线工作。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5.年龄以身份证为准。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时限要求: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本公告发布以前取得。2.护理岗位: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3.药学岗位、卫生检验岗位:应聘人员需承诺入职3年内考取本专业的初级职称证书。三、招聘程序及时间此次淄博市属公立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采用同一时间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报名。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需上传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网上报名初审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2:00审核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6:00(二)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batch=253报名完成后登录、查看、修改、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LogOn(三)网上报名结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将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四、录取程序(一)考核方式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安排初试的,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未安排初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淄博市第一医院网站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二)资格审查合同制人员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三)考察和体检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安排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四)公示和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在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zbdy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拟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淄博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4252411、0533-2970850附件:淄博市第一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淄博市第一医院 2025年8月13日
2025-08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以肿瘤、传染病、中医诊治为重点专业,融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招聘38名合同制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要求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三、招聘原则(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发展潜力。(三)加强监督,严格程序,实行招聘回避制度,全程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四、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2:00审核时间:2025年8月15日09:00—8月17日16:00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登录网上报名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batch=253报名完成后登录、查看信息、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vgos.zbwsrc.cn/RecruitManagement/LogOn3.报名要求。(1)此次淄博市属公立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采用同一时间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报名。(2)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需上传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3)对因填写错误,提供的有关信息、证件、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以及违反公告规定和纪律要求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2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最晚于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二)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将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三)初试报名、网上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四)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初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五)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专业知识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具体要求以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六)成绩计算与排名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安排初试的,按初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未安排初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相同或未安排初试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七)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八)公示和录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提交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考试具体安排等相关信息会在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bsdsrmyy.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医院官网最新招聘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4.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33-2981564咨询电话:0533-2980404咨询时间:8:00-11:30,13:30-17:00。 附件:1.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x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8月13日
2025-08
各相关单位及考生: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各单位及考生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证件领取方式(一)由单位统一报名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所需材料:1.领证介绍信(附件一);2.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二中筛选打印,务必保留名单中所有原始信息);3.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单位统一领取的请告知本单位人员不要再进行个人邮寄。(二)由个人报名领取方式:邮寄方式和现场领取1.邮寄方式(1)办理邮寄: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本人相关邮寄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信息,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2)邮寄服务提供商及费用: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请使用实名制邮寄。邮费省内14元、国内18元,由中国邮政收取,证到付款;(3)受理事宜:邮寄服务提供商在核对考生邮寄信息后陆续按预留地址发出,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耐心等待。如在寄递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中国邮政速递联系,联系电话:18853352366。2.个人现场领取所需材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2)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二中查询证书序号并保存,领证时出示)。二、领证地址及时间领证时间:2025年8月18日—21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内领取。领证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市卫生健康委对过原市国土资源局院主楼一楼大厅西侧综合大厅业务三室)。未按时领取的证书,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附件一:领证介绍信.docx附件二: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查询表.xls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8月14日
2025-08
各位考生: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机考)将于8月22-24日举行,请各考生于8月15日—21日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统一使用A4纸进行横向打印,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相关事项,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请务必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携带相关证件及物品。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8月13日附件:1、诚信考试,切勿触碰红线!.docx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内容).docx3、考试规则.docx4、考生须知.doc5、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将继续实行跨题型不可回看.docx